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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关于2024年1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3-23点击量:389

广东省2024年1月自学考试将于2024年1月13日至14日(星期六、日)进行。现将本次报名报考有关事项通知以下:

一、报名报考条件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都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二、报名报考时间

  (一)报名时间

  新生预报名时间:11月21日10:00至11月24日12:00;

  正式报名时间:11月21日10:00至11月24日17:00。

  (二)报考时间

考生报考时间:11月28日14:00至12月1日17:00;

缴费时间:11月29日10:00至12月2日17:00。

  特别提示:2023年10月自考成绩预计将于11月27日公布,请考生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首页、官微通知。

(二)考生报考

  1.所有考生须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本钱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没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凭身份证到市招考办一楼招考服务大厅进行解绑。

  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一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讯地址将作为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毛病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致使的后果由考生承当。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不是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不是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不是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市招考办联系。考生应避免在较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避免因停电、网络梗塞等缘由致使错过报考和缴费。

  2.本次我市暂不展开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工作,考生报考2024年1月自学考试因故而未能参加考试的,不纳入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可按规定正常报考下一次自学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在考试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坐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捏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请考生在上述时段内及时打印准考证,对自行打印准考证有困难的考生可于考前一周至考试结束当天到深圳市招考办打印(地址: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一楼招考服务大厅)。

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确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公安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原件)参加考试。

六、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

  (一)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4年2月底公布,具体时间以公布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小程序或深圳招考网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或深圳招考网首页相干信息。

  (二)成绩复查申请

  1.

申请复查程序。

在我市参加考试的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于当次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之内向市招考办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留意市招考办公布的通知。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没有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和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以内。

  2.

复查结果告知。

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依照相干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另行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讯地址寄送);考生也可通过深圳招考网查询复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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