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专业范围。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和《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和专科专业“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部份专业,统称为艺术类专业。艺术类专业分为两类:一类是不组织专业考试的专业,包括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资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一类是可组织专业考试的专业,包括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等,有关高校也可根据人材培养实际不对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提出要求。
艺术类本科专业一般不得设专业方向。对因培养工作需要,确需在考试招生环节加以辨别的,有关高校可设立招考方向(专业后加括号注明),如舞蹈表演(民族舞方向)。本科专业目录中已有的专业门类或专业类或专业名称、与本专业提拔和培养无公道相干性的名称、改变本专业所在种别属性的名称(如体育运动项目方向)、具有管理类专业属性的名称等不得作为招考方向。各地要依照有关要求统一规范属地职业教育本专科层次艺术类专业范围。
2.招生计划。高校应紧密结合繁华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对高素质艺术人材的需求,找准办学定位,综合斟酌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毕业生就业状态等,优化艺术类专业结构,公道安排招生计划。对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质量不高的专业应调减招生计划或停止招生。除组织省际联考的戏曲类专业和少数经批准组织校考的专业不编制分省计划外,其他艺术类专业均须编制分省份专业招生计划。高校设立招考方向的艺术类专业,须编制各招考方向的分省招生计划。
(3)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到达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到达学校划定的成绩要求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校考成绩择优录取。鼓励校考高校结合专业培养要求,进一步提高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对在相干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校可探索制定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破格录取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提早在学校考试招生办法中向社会公布。破格录取考生名单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委核准后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
(4)实行省际联考的高校戏曲类专业使用省际联考成绩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到达所在省(区、市)戏曲类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和省际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5.投档模式。各省(区、市)要公道制定艺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办法,积极推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增加高校和考生的双向选择机会,提高考生志愿匹配率和满意度,更好地满足高校艺术人材提拔需求。使用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各省(区、市)相应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批次开始前进行,相干办法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早向社会公布。不使用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工作原则上安排在各省(区、市)相应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并履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
6.可授与艺术学学士学位的非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非艺术类专业不得履行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对可授与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编制分省份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高校如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提早告知考生应参加的省级统考对应科类及录取要求,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7.其他。使用专业考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不使用专业考试成绩招生的艺术类专业。高职(专科)相干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由各省(区、市)参照上述要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