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院校及计划
招生院校共3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送培单位共3家:中国南方航空股分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航空股分有限公司。
各招生院校和送培单位(下称“招飞单位”)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计划。
二、招生条件
(一)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男性,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和报名办法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3〕7号)履行。
(二)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魄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17)》及各招飞单位条件要求,学生可参考《报考民航飞行学员身体条件自荐标准》。具体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详见各招飞单位公布的简章。
(三)政治条件:拥戴党的线路、方针、政策,酷爱祖国、品德良好,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审查规定》及各招飞单位标准。
(四)文化条件:高考选考科目必须为物理+化学+其它,外语语种限英语,文化课总分到达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各招生院校自行肯定的总分和单科成绩要求。
(五)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其他条件。
(二)第二阶段:高考后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
1.填报志愿
各招生院校飞行技术专业在提早批次录取。在《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目录》中,各招生院校为各航空公司委培的飞行技术专业计划将统一列于本校的国标代码之下,不同航空公司在同一招生院校的飞行技术专业计划以不同的专业组及专业代码辨别。
由于今年民航在广东有3家送培航空公司和3所招生院校进行招生,通太高考前招飞提拔的考生必须根据本人在“招飞系统”中填报确认的“有效招飞申请”,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提早批填报对应的招生院校专业组和专业代码,即“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的志愿必须与“招飞系统”的“有效招飞申请”一致,否则不能录取。如提早批未能录取,不影响考生报考后续其他批次普通院校。
2.投档录取
(1)严格依照民航局划定的高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文化课总分和英语单科分数),在体检合格、背景审查合格且在“招飞系统”填报确认了“有效招飞申请”的考生中进行录取。
(2)投档时,省招生办按合格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进行投档,招生院校按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3)已被招生院校飞行技术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校志愿的录取。
五、入学复查及其他
(一)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身体复查。发现徇私舞弊行动者,取消入学资历。入学复查合格获得学籍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技术、学习等缘由停飞的,可依照国家或普通高校的相干规定申请改学其它地面专业。
(二)其他
考生须通过各招飞单位公布的招飞简章和招生章程具体了解选考科目、体检要求、体检费用支付方式和招生录取原则要求等相干信息。被招生院校飞行技术专业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费用和毕业后的就业及待遇,请查看相干航空公司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及网页。